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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立大理高中

公告彙整

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修正「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及採樣操作手冊」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7月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0065396號函辦理。 

二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為持續精進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,特修正旨揭手冊內容如下: 

(一)增訂衛生局得命業者暫停作業之共通性原則。 

(二)於細菌性病因物質新增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,並酌修相關文字。 

(三)酌修文字(含英譯)及用詞,以臻語意明確與一致性。 

三、請學校向校內餐飲業者及教職員工生宣導,請其多加運 用,並持續落實食品衛生之自主管理,以維護教職員工生餐飲衛生安全權益。另旨揭手冊為衛生單位執行疑似食品 中毒調查之依據,有關手冊內之採樣流程及送驗注意事項 等僅供學校參考,非學校須執行事項。 

四、另重申依教育部「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」規 定,食品中毒屬緊急事件,應於知悉後立即應變處理,並 應於2小時內進行教育部校安通報。

 五、有關疑似食品中毒通報及處理程序亦請依本局訂定之「學 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」及「臺北市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 處理工作要領」等相關規定辦理,請至本局網站「首頁/科 室業務/體育及衛生保健科/學校午餐相關業務/午餐相關規 定」下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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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7-14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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