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(下稱疾管署)115年2月10日 疾管防字第1150200117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機關(學校)於流行季前完成所轄空地、空屋、公 園、地下室、農(果)園、工地、資源回收場及資源回收 戶等重要病媒蚊孳生場域清查,並加強巡查高風險列管點 孳生源清除情形,強化防治整備工作,以降低疾病傳播風 險。
三、本局暨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將不定期進行病媒蚊密度調 查,如查有病媒孳生源,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及第70 條處新臺幣3,000元以上1萬5,000元以下罰鍰,必要時並得 限期改善,屆期未改善者,按次處罰之。
四、旨揭指引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cdc.gov.tw)傳染病與防疫專題/傳染病介紹/第二類法定傳染病/登 革熱及屈公病之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,請逕行下載運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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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2-23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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