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教學組|
一、依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教師參與行政訓練與支援作業 原則」(下稱作業原則)辦理。
二、為使教育政策制訂及教育行政工作之推展,更符合學校教 育環境現況,請貴校轉知所屬合格教師,如有意願於115學 年度起至本局終身教育科參與行政訓練,請於115年4月29 日(星期三)前將「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」等相關資料, 以電子郵件寄至本局終身教育科楊家瑋股長(edu_ace. 21@gov.taipei)。
三、本次甄選教師1名,訓練地點為本市信義區三興國小,行政 訓練內容說明如下: (一)辦理信義區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規劃、宣導招生、學員轉 介、輔導訪視及中心營運相關行政業務。 (二)辦理本市高齡教育相關業務。(三)辦理本市樂齡學習外埠參訪業務。 (四)辦理臺北市終身學習獎頒獎典禮業務。 (五)其他臨時交辦業務。
四、檢附「作業原則」及「參與行政訓練申請表」各1份供參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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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4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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