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實研組|
一、教育部函知,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在學學生於114年8月1日至 115年7月31日期間,獲「教育部鼓勵學生參加藝術與設計類國際競賽獎勵要點」所列國際設計競賽得獎者,學校得於旨揭期限內檢附相關資料備文報部申請獎勵金、獎金差額與機票補助。
二、報名方式及相關注意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內容,相關疑義請洽計畫專案辦公室(電話04-23320022或04-23320033、E mail:idc.org.tw@gmail.com)。
三、檢附旨揭計畫申請須知。
四、符合本案資格之學生,請於115年7月10日前至本校實研組繳交相關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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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1781-05-15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6-10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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