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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北市大附中

公告彙整

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宣導「電子煙vs加熱菸認清不觸法」資訊

{{ $t('FEZ002') }} 生活輔導組|

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,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,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(包含加熱菸)。
宣導素材如附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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