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臺北市立大理高級中學
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輔導室 圖書館 國中部 教官室 人事室 會計室
本校各單位職掌如下:
一、校長室:綜理校務。
二、教務處:負責課程教學、學籍管理、實驗研究、資訊與教學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三、學務處:負責學生活動、生活輔導、生活教育、衛生保健及體育活動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四、總務處:校內公物維修管理、校舍及財產管理、環境綠美化、全校各項出納業務、公文及檔案管理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五、輔導室:負責學生生活、學習及生涯發展輔導、特殊教育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六、圖書館:負責圖書館設備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七、國中部:負責國中部相關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八、教官室:掌理國防通識教育、落實軍訓教學及學生生活輔導等業務及其有關事項。
九、人事室:負責辦理人事管理事項。
十、會計室:負責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