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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主旨:檢送本局辦理112學年度第2學期「安心就學溫馨輔導實施 計畫」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為落實教育施政主軸「弱勢關懷」理念,本局自98學年度 第1學期起,每學期辦理旨揭計畫,並視執行狀況持續辦理 或調整,使其貼近弱勢家庭需求。
二、本案涵蓋本局教育補助專案,爰各項申請方式因補助依據 及經費來源不同而有所差異,是以,請各校詳閱計畫內 容,務依規定向本局提出申請,倘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各 補助業務承辦窗口。重申補助作業應行注意事項如下: (一)請各校利用各種會議,提昇導師及學校行政人員覺察 力 及敏感度,及時引導協助並提供學生適切支持。另 濟弱 勢議題涉及自尊感與標籤化的疑慮,加上部分學生屬保護個案,承辦相關補助事宜尤需格外謹慎與關照。 (二)請各校務必公告計畫內容及「安心就學補助輕鬆查」線 上查詢系統( 網址: http://anshinsubsidy.gov. taipei/) 於學校或班級網站,同時透過班級或家長代 表群組進行推播,俾使學生家長們能更為明瞭計畫意涵 及其應享有之權益。 (三)考量申請人申請資料多涉機敏性,維持各校以紙本方式 受理,惟請各校善用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 小學學生資源網2.0」之「學校各班學生現況」中 「下 載比對」功能或校務行政系統資料,進一步核對學生福 利資格(如: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、原住民及身心障 礙學生),俾簡化學生家長申請流程並縮短審查時間。 (四)為協助「經濟弱勢家庭」學生順利就學,於本局未撥 付 各校所需代收代付經費前,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先 預 付,以不向學生收取費用方式辦理補助事宜。
三、本案相關檔案均得於本局網頁「科室業務/國小教育科/安 心就學溫馨輔導及代收代辦費相關資料區」瀏覽與下載。
四、檢附實施計畫、計畫申請表、申請對照表、身分一覽表及 QA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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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2-29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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